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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修订双积分管理办法:明年新能源积分14% 正积分可结转
发布时间:2020/6/23 来源:中国汽车报

6月22日,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委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年1月1日起,将按照修订后的双积分管理办法对乘用车油耗和新能源汽车进行管理。  


  • 2021年新能源积分要达到14% 

《决定》明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针对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的要求,工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测算得出的。按照该比例要求,基本能够保障实现“到2025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4.0升/百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占比达到汽车总量20%”的规划目标。同时,2021-2023年正负积分市场预计能够保持供略大于求,积分价格客观反映市场价值。 

《决定》还明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总工程师、副秘书长叶盛基强调,考虑到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实际以及疫情对当前整个汽车产业的影响,新版双积分政策灵活调整了2019~2020年的考核方式,在帮助行业企业渡过困境方面做出了重大努力。不但延长了负积分抵偿期限,而且调整了2020年新能源积分计算比例,允许2021年新能源积分补偿2020年新能源负积分,三管齐下的策略既盘活了当前行业的积分资产,又推动了新能源积分交易的发展,为双积分政策在“十四五”期间的运行打下良好的开端。而2021~2023年考核比例有序上升则有助于循序渐进地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积分达标,通过温和的手段减少对汽车市场的冲击,有利于与充电基础设施的普及形成有益的结合。同时,该积分比例很好地与2025年4.0L/100km的油耗目标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和传统能源汽车大幅度绿色减排目标的实现,为生态文明社会的实现做出应有贡献。 

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是双积分修订的一大趋势。《决定》明确,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为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决定》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至2023年逐步提高低油耗车型核算优惠力度,从0.5倍、0.3倍逐步过渡到0.2倍。修订后的双积分管理办法还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叶盛基认为,将醇醚类燃料汽车归入传统能源车范畴,产品管理范围更加全面,有利于推动传统车节能减排,同时有助于明确新能源汽车与替代燃料汽车的界限划分,概念理解上更加科学。单独提出低油耗汽车油耗核算,也有助于推动这类车型技术的普及。    

  • 完善积分交易灵活性 充分考虑疫情影响 

修订后的双积分管理办法还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决定》规定,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工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降低积分供需失衡风险、保障积分价格,《决定》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50%的比例向后结转。叶盛基表示,此次修订赋予新能源积分一定条件下50%的结转比例功能,解决了上一版内容中新能源积分有效期较短的难题,同时有助于提升新能源积分的交易价值,保证新能源厂家的积分交易热情,进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积分结转更加合理。 

《积分办法》发布实施后,工信部建立了积分管理平台,已经组织实施了2次积分交易,行业企业普遍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车型投放,产品性能质量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通过线上和线下沟通与交易,促进了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2019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6万辆,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达到5.5升/100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积分办法》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但是,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我国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积分办法》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技术标准亟需更新、企业在燃油汽车节能技术方面投入不够、积分交易市场供需不平衡等问题。为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好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于2019年初启动了《积分办法》修改工作。 

工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积分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力度不够的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没有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考核要求,企业生产的所有新能源汽车都产生正积分,导致正积分供给较多;二是行业技术发展进步较快,车型续驶里程不断增加,车型分值相应提高,2018年度新能源单车平均分值达到3.9分,较预期增加30%左右,进一步增加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供给;三是部分企业考虑技术、商务等合作因素存在低价交易现象。此次《积分办法》修改充分考虑了这一情况,发布实施后,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行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活力。对此,大多数企业已有预期,认为《积分办法》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调节作用也会显著增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修订双积分管理办法,工信部还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对《积分办法》实施的影响评估,研究新增相关条款,为可能的政策调整留下接口。工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受疫情影响较大。对此,工信部组织行业专家开展了疫情对《积分办法》实施的影响评估和测算分析,并就可能采取的调整措施听取了主要企业意见。行业专家分析认为,疫情对《积分办法》实施有局部和短期影响,主要体现在:对2019年积分合规,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营收和利润下降,需要购买积分实现合规企业的资金压力会有增加;对2020年积分合规,疫情带来部分企业低油耗车型和新能源汽车车型研发上市时间延迟等问题,2020年积分供需比将有所收紧,积分价格会有提升,需要购买积分实现合规企业的资金成本会有增加;对2021年及以后年度积分合规,疫情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综合考虑,国际疫情还在持续发展蔓延,我国已经和即将出台的汽车产业稳增长、促消费以及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也在逐步发挥作用等因素,工信部将持续跟踪评估疫情对2020年及以后年度《积分办法》实施的具体影响。  

此次修改新增了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等规定,后续,工信部还将根据疫情影响情况,研究提出有关调整政策,在充分听取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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