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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地区7月起销售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
发布时间:2019/6/26 来源:华商报

据了解,国六实施范围为关中地区(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在这些区域内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汽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但在国六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国六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一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交警部门表示,新规定中轻型汽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含)以下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不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重型汽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以上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不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

另外,因燃料类型不同,通告中轻型汽车包括汽油、柴油、燃气和两用燃料汽车。重型汽车包括柴油、燃气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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