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旨在通过创新积分制这一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为科技型企业赋能。该《指引》明确了统一指导、全国试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精准画像、多元赋能的基本原则,并详细规定了指标权重、数据规范、应用场景等内容。
据悉,“创新积分制”自2020年起在国家高新区试点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此次全国试行版的发布,标志着该政策工具将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企业。该《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引导科技创新资源、财政优惠政策、金融资源等向科技型企业精准聚集,助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硬科技”企业脱颖而出,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什么是创新积分制
创新积分制是科学技术部推出的一种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其目的在于通过量化评价企业的创新能力,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该工具基于数据驱动,通过积分赋能的方式,促进科技创新资源、财政政策、金融资源和创业投资等向科技型企业精准聚集。该工具已在国家高新区进行试点,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以服务各地方的实践应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助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成长。创新积分制的核心指标及权重设置是评估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工具。这些指标被分为三大类:技术创新指标、成长经营指标和辅助指标,具体细分为18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都有其独特的评价焦点和权重分配,以反映企业在不同方面的创新表现。【权重分配(总权重):初创期0.49,成长期0.45,稳定期0.41】
- 指标解释:研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研发活动的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其他研发活动相关费用。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8/成长期0.08/稳定期0.08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作为第一申请人向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的与主责主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后,按规定缴足申请费,符合进入初步审查阶段条件的件数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7/成长期0.07/稳定期0.07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吸纳和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总额(开发合作、转让合同)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6/成长期0.05/稳定期0.04
【权重分配(总权重):初创期0.32,成长期0.31,稳定期0.30】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高的附加值的产品所形成的销售收入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5/成长期0.05/稳定期0.05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从事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5/成长期0.05/稳定期0.05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营业收入增加额对上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6/成长期0.05/稳定期0.04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最高一级教育为研究生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总数(不包括肄业、结业、在读或辍学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的比例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5/成长期0.04/稳定期0.03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按照有关政策和税法规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所得税,按填报期当年税务部门实际减免的税额填报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6/成长期0.06/稳定期0.06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5/成长期0.06/稳定期0.07
【权重分配(总权重):初创期0.19,成长期0.24,稳定期0.29】
- 指标解释:填报期内企业在境内各类高校毕业生中招收的应届毕业生数(包含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学生)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3/成长期0.04/稳定期0.05
3.2 承担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或创新平台数量(项)
- 指标解释:企业近两年获批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5/成长期0.06/稳定期0.07
- 指标解释:企业近两年作为第一单位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数量
- 指标权重:初创期0.04/成长期0.05/稳定期0.06
这些指标和权重的设置,将全面评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机构提供决策支持,促进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和创新。